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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男孩餐厅打工“下班途中”身亡,父母索赔117万余元

2021-09-14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

一15岁男孩在餐厅打工结束后回家途中被撞身亡,家属向餐厅索赔117153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孩死亡和餐厅非法用工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判餐厅赔偿2万元。

 

 15岁男孩餐厅打工“下班途中”身亡,父母索赔117万余元

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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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男孩餐厅打工“下班途中”身亡,

父母索赔117万余元

死者小张出生于2003年,父亲在2007年10月份去世,母亲在一年后改嫁,母子和后爸共同生活在香河县,2019年6月27号,小张到香河县尚都御鸽餐厅打工,时年不满16岁。

5天后,小张下班回家,先到母亲经营的小吃摊吃饭,然后又去买东西,凌晨2点14分左右,小张被醉酒驾驶的王某撞倒,王某驾车逃逸,小张也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认定王某全责,小张无责,而2020年8月20号,小张的母亲和后爸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但被驳回,小张母亲和后爸还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要求确认儿子和餐厅存在劳动关系,但因为小张系未成年,不具备和餐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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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餐厅存在非法用工行为,

酌定餐厅补偿小张母亲2万元

小张母亲和后爸发起诉讼,要求判决餐厅非法用工,同时要求餐厅支付一次性赔偿金1171530元,一审法院认为,小张下班后到母亲摆摊处用餐,父母对子女应该有保护义务,小张吃完饭后脱离母亲自行前往购物,然后向居住地相反的方向行驶,母亲应当预见其危害性,却没制止,和餐厅无关。

考虑到餐厅存在非法用工行为,酌定餐厅补偿小张母亲2万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21元,小张母亲承担7千元。

随后,小张母亲和后爸又提出上诉,要求法院改判餐厅赔偿10万元。而餐厅觉得不是自己的责任,赔2万餐厅觉得不合理,而且诉讼费应该小张家属承担。二审维持一审原判。

 

 15岁男孩餐厅打工“下班途中”身亡,父母索赔117万余元

 

餐饮点评

非法雇佣童工,理应受到惩罚。但其父母向餐厅索赔117万余元,并无依据可言。餐厅员工小张是下班之后遭遇意外身亡的,从理论上来讲,下班以后员工的人身安全由自己负责。所以,小张父母应该去找车祸当事人索赔,而非餐厅。

当然,在此也提醒各位餐饮老板,切勿雇佣未成年人,一旦被查处,同样是要被严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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