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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碗熟肉案”余波:有商家害怕遭索赔,连熟人的大单都不敢接了

2022-04-26

因售卖150碗熟肉,遭顾客以“三无产品”为由起诉,被判赔5万元。这些天,王琼和她的“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正处于舆论漩涡。

在此之前,她每天的日常是发视频介绍自家制作的美食,网上直播带货。自2017年10月,她回农村老家和婆婆学做麦酱、咸菜,并以婆婆的名义成立特产经营部,搭上电商快车,销售自制食品,至今已有四年多。

在各类电商平台,像王琼这样的商家比比皆是。他们用视频呈现美食的自制过程,通过快递将包装好的产品销往各地。

极目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随着商家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以及平台和监管部门的把关,很多自制食品都有完整的包装和标识。但也有不少卖家的产品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或者产品的标签信息不完整。

自制食品如何销售才能合法合规?还有不少商家需要补课。

网售“三无产品”仍不少

“友友们晚上好,今天又做了一批萝卜干,好看又好吃,想要吃的联系我。”一名经营土特产店的商家通过发视频招揽生意。

视频中,这些萝卜干分装在一个个透明的瓶内,瓶身还贴了产品标识,但仔细一看,标识上除了店名,只有商家位于某小区的住址和手机号码,并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

该商家展示的自制腐乳、小鱼干等产品,包装上同样也缺失上述信息。她还销售自制的腊肉、烟熏猪肝等各类自制产品,但视频中的真空包装上,并没有任何标识。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商家还曾发视频展示了自己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并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备案证。

记者联系该商家,提醒她相关产品的标识不全需要进行完善,对方称自己卖的货不多,随后挂断了电话。

 

“150碗熟肉案”余波:有商家害怕遭索赔,连熟人的大单都不敢接了

图片来源:摄图网

 

谈华也经营一家土特产店,她经常更新短视频,推销腊肉、腊猪蹄、腊肠等产品。视频中,她还会切割腊猪蹄并进行真空包装,再通过快递寄给客户。包装袋上,也没有相关的标签。

谈华坦言,自己注意到了王琼被判赔5万元的新闻。“我一般都是做熟客生意,看了这个新闻后,就算是熟人,如果突然来一个大单子,我也不敢接了。”谈华说,自己店里很多特产也是工厂生产的,没问题。但也有农家自制的腊肉等产品,这些是没有完整包装的。“有些客户就喜欢农家自己做的,不喜欢厂里生产的。”谈华说,之前还有网红联系她,问她要不要帮忙带货,要不要做大生意。谈华知道自己的产品有风险,没有和对方合作。“我的货也没挂到网店平台去,还是做熟客生意算了。”谈华表示,之前四川岳池一个商家卖腊肠被告的新闻,自己也关注到了,她对这些打假人的行为不能理解。她害怕被索赔,只能小心翼翼。

记者还注意到,有些网售的产品表面上看起来有完好的包装和标识,但实际上并不符合规范。

在一家网店出售的腌制鱼产品包装上,记者看到有品名、配料、执行标准、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地址、电话等信息。但实际上,这个许可证编号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非食品生产许可证。而且包装上并没有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则是一个村的村名。而这个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号对应的正是这家网店背后的土特产店。也就是说,这家土特产店只有经营食品的许可证,并没有生产自制食品的资质。

小作坊食品销售监管存空白

在一网购平台,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一款农家自制的杨梅干销售上千件。评论区,有一消费者晒图称,发现了一根头发丝。这款杨梅干包装比较简单,透明塑料瓶上贴了一张标签纸,印有品名、生产商、保质期等信息,标签比较完备。不过,标签纸上注明了该食品为作坊食品,并且印有食品小作坊登记编号。

记者发现,网上售卖的作坊食品不在少数。一商家售卖开袋即食的真空包装辣子鸡,标签上印有小作坊食品登记号,生产单位只有五个字,信息不是太详细。

此前,王琼也表示自己的土特产经营部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食品生产加工坊由各地出台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相比于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小作坊能生产的产品种类受到限制,各地都出台了禁止生产和加工的食品目录和明细。比如在重庆,发酵肉制品属于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目录。也就意味着,商家要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够生产腊肠等发酵类肉制品。

那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能否在网上销售呢?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发函回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称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上异地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等食品,贮存和运输熟制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较难符合规定,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应予禁止(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者除外)。

记者注意到,上述回复中并未提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

不过,对于小作坊产品能否在网上销售,各地有不同的态度。

比如,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于今年2月发布《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明确,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者不得在网上销售其生产加工的食品。

而在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网络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提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备案证》、《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不过,上述两地的相关管理办法都暂未正式实施。

在网上销售土特产的商家谈华也坦言,目前这一块管理上还存在空白。

对从业者的一记警钟

王琼所在的重庆忠县,农村电商发展势头强劲。

据重庆当地媒体报道,自2015年8月成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以来,忠县遵循市场规律,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构建电商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而王琼和她的“毛妈妈土特产”就属于当地电商农产品的佼佼者。

当然,佼佼者不止王琼一个。在当地对农村电商的大力扶持下,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开始拥抱电商。

以王琼所在的马灌镇为例。去年3月5日,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的马灌镇电子商务中心正式揭牌投入运营,该中心集电商直播、物流集散、直播服务、旅游集散于一体,销售毛妈妈麦酱、忠州腐乳等60多个农产品。当天营业额达3万余元。

来自忠县人民政府官网的信息显示,2021年上半年,忠县电子商务交易额16.8亿元,同比增长15.07%。其中,网络零售额7.25亿元,同比增长11.2%,农产品电商销售额3.9亿元,同比增长11.4%。

当地农村电商飞速发展的同时,麻烦也随之而来。

当地媒体《忠州日报》发文称,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发生在忠县境内的类似“毛妈妈”案的案例不在少数。2018年,同样位于马灌镇的“老坛泡菜姐”,因为商品标签不规范被人起诉;去年10月,一抖音用户在忠县一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购买800多元香肠,也因标签上的生产厂家和电商平台的描述不一致,要求十倍赔偿……从某种角度来说,“毛妈妈”案给全县相关从业者敲了一记警钟。

对于“毛妈妈案”,忠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销售食品时,无论是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识。他建议,未涉足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农民通过电商销售食品时,首先必须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取得合法资质,同时要多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化生产操作,完善食品标签等。如有相关疑问,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4月25日,忠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各市场监管所正在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向他们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提醒,在网上销售自制食品的商家,首先要区分食品类型,若销售的是食用农产品或备案后的预包装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是无需取得许可;若销售的是非食用农产品,则需要相关资质,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在产品包装上需要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等内容。此外,在网络店铺上销售食品,还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员工的健康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销售者要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对于消费者来说,要识别食品的新鲜程度,对于部分非食用农产品等具有标签标注的食品,需要留意是否为“三无产品”、是否警示了对特定人群有过敏反映。此外,应留意交易对象的主体信息,保留微信沟通的截图、通话记录、付款凭证,开具发票等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相关标签: 食品安全 腊肉 熟肉 自制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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